长三角区域海上风机大部件技改项目(8台)(项目名称)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三角区域海上风机大部件技改项目(8台)(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海峰风电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长三角区域海上风电运维总项目管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锚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地点:东南海域福建地区海上风场所在区域。(详细地勘及风场信息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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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船舶租赁资质,船舶租赁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