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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比例不高于20% 湖南绿电直连实施方案下发

来源:( 作者: 时间:2026-01-06 14:10 Tag:)

  12月31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湖南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指出,并网型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和装机规模,用电负荷规模应有依据和支撑。项目可采取整体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的模式参与现货市场,年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高于20%;项目自身新能源整体年消纳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60%,占项目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并不断提高自身消纳比例,2030年前不低于35%。

  文件还指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含电网企业)均可投资绿电直连项目。项目电源可由负荷投资,也可由发电企业或双方成立的合资公司投资,直连专线原则上应由负荷、电源主体投资。项目电源和负荷不是同一投资主体的,应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并就电力设施建设、产权划分、运行维护、调度运行、结算关系、违约责任等事项签订协议。绿电直连项目投运三年内原则上不予退出。项目投运三年后,因项目负荷发生较大变化导致项目无法持续运营或项目投资主体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投资主体应书面向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提交退出申请,审批同意后准许退出。项目电源和负荷不是同一投资主体的项目申请退出时应由双方共同发起。

  来源:湖南省发展改革委